作者:GDPHOTO 来源: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网 时间:2011年5月25日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那坡县委员会、那坡县人民政府、广西摄影家协会
承办:中共那坡县委宣传部、
协办:百色市摄影家协会、那坡县文联、那坡县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
生态那坡(人文生态、自然生态)
三、大赛内容
作品必须是反映那坡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生活纪实和民风民俗等题材。
四、奖项设置
设A类作品(风光类)、B类作品(记录类)
本次影展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中:
一等奖作品2幅(A、B类各1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作品4幅(A、B类各2幅),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
三等奖作品6幅(A、B类各3幅),稿酬各人民币2000元。
优秀奖作品100幅,(A类40幅、B类60幅),稿酬各人民币200元。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五、参赛事项
(一)参赛对象:广西区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参赛要求
1、彩色、黑白胶片及数码摄影作品均可,投稿时必须在信封封面注明“生态那坡”字样,投稿数量不限。
2、拒绝电脑创意和改变照片原始影像作品,照片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入选两幅(组)作品的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4、作品规格
标准作品为10英寸(边长25厘米);组照为7英寸(6幅以内,以胶带按顺序相连);方片作品不超过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请勿装裱,作品标题可以注在作品正下方,但不得标出作者姓名,背面需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符合作品规格的一律不评选。
5、历年来已在各级摄影比赛中入选和获奖的作品不能参赛,但可以参展,每幅作品另付参展费200元,邮寄时请在信封注明“参展作品”字样。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参展作品恕不退回。
6、评选结束后,统一调整作品电子文件(JPG原图大小)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据文件(底片的请扫描)、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大赛组委会提供。不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经鉴定不是原始数据文件的取消获奖资格。
7、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宣传、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
8、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着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9、所有参赛者将被视为认可本次摄影大赛的有关规定,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10、截稿日期为2011年6月20日止(以实际收到稿件为准)。
11、展出时间地点:2011年6月28日至30日在那坡县文化广场展出。
六、作品邮寄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收,注明“生态那坡”摄影大赛字样。邮编:530023,电话:0771-5622667,QQ:395448807、1594956708,E-mail:gxsx068@163.com.
联系人:袁 理 黎文清 莫凡英 陈兴福
附:参赛表
“生态那坡”摄影大赛作品表
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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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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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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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片或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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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同意大赛规则,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