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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茂名”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作者:茂名市摄影家协会 来源:茂名市摄影家协会 时间:2014年5月7日

  为展示我市近年来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领域取得的新成就以及新时代茂名人的风采,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提升茂名的影响力,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传递正能量,弘扬“诚信包容,实干图强”的新时期茂名人精神,特举办“印象茂名”摄影大赛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茂名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茂名画报杂志社

  茂名市民营企业商会

  协办单位:

  茂名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烟草茂名市有限责任公司

  茂名市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围绕茂名的自然风光、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等方面,用多元视角记录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景,通过精彩瞬间来展示滨海新茂名的生动实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取得的喜人成果,展现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多彩生活。

  三、征稿范围

  作品取材于茂名市行政区域内,全国范围内16周岁以上的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四、征稿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10日止(寄送作品以邮戳为准)。

  五、参赛规则

  1、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彩色、黑白作品均可参赛,鼓励近年创作的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要求原创,严禁剽窃抄袭。每个作者报送的参赛作品不超过5幅(组),不得装裱。组照限4-8幅(算一幅作品),每幅须输出8R照片后用透明胶连接。

  2、作品规格一律为8R(长方形的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数码和反转片拍摄的作品制作成上述规格的照片送稿。

  3、作品除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各种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手法处理。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摄影作品。

  4、报送参赛作品时,请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景点名称和作者的姓名(使用笔名时要注明真实姓名)、性别、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入围参赛者需要提供作品原文件(电子版3M以上)刻录成光盘送交或发送至主办方专用电子邮箱549977633@qq.com,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5、征稿结束后,主办方将在2014年5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对入选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出版画册,并对获奖人员进行奖励。

  6、所有参赛作品,均视为已无版权纠纷。凡涉及肖像权、名誉权、制作权等事宜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7、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收藏和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和宣传等),并不再付稿酬,但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

  8、主办方专用电子邮箱:549977633@qq.com;寄送地址:茂名市油城五路10号大院《茂名画报》杂志社;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参赛”字样。联系人:杨泽淼;电话:0668—2792211、13437555338。主办方收到稿件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作者。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遗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9、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着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作品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通报。

  10、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六、表彰奖励

  一等奖1名,奖金3500元/人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500元/人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人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300元/人及获奖证书;

  佳作奖30名,纪念品及获奖证书。

  七、其它事项

  (一)编印画册

  2014年5下旬编印获奖作品画册。

  (二)颁奖及展览

  拟在2014年6月中旬在茂名市图书馆举办“印象茂名”摄影大赛颁奖仪式暨获奖作品展开幕式,展期为一周时间。

  (三)后续宣传

  1、2014年6月中旬在《茂名画报》以专版形式刊发部分获奖作品。

  2、2014年6月中旬在茂名新闻网、茂名传媒网、茂名在线、茂名视听网等本地网站以及国内各大门户网站摄影版上传展示获奖作品。

  3、利用“茂名大讲堂”平台,2014年6月至7月间举办一期摄影讲座,邀请省专家对“印象茂名”摄影大赛的获奖作品进行点评。

  “印象茂名”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