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汕尾市摄影家协会 来源:汕尾市摄影家协会 时间:2015年8月28日
为推广汕尾优质资源,树立汕尾新形象,提升汕尾美誉度,激发投资汕尾热情,促进汕尾海洋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汕尾市文联决定举办“2015中国·汕尾海洋文化旅游节”摄影大赛活动,通过摄影图片细腻展示汕尾美丽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及各行各业取得的成就。欢迎广州、深圳等地及全市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汕尾市文联
联办单位:汕尾市文广新局、汕尾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
作品要求集中反映汕尾海洋文化、自然风光、特色文化、城市建设、风土人情等相关摄影作品,鼓励场景真实、形象生动、情感真实。
三、征稿细则
1、投稿方式: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要求纸质投稿,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长边可以为30厘米,黑白、彩色均可;数码、反转片拍摄制作成上述规格的照片送稿。参加作品单幅、组照(组照不超过8张,组照视为一幅,用透明胶按顺序连接)数量不限。
2、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每幅作品背面均请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姓名、地址、邮编、电话)。凡不按要求送交作品者,或提供信息不全者,或作品正面泄露作者信息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投稿资格。
3、请作者保存好原始文件,入选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原始足够数据和精度电子文件,TIFF格式文件须在40M(兆)以上, JPG文件大小必须在4M(兆)以上,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投稿资格。
4、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5、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着作权。作品涉及的第三人的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6、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的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付稿酬。
7、入选作品将汇编成《作品集》,并可作为加入汕尾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之一。
8、提倡新作,凡在汕尾市历届摄影比赛入选获奖的作品不能参加此次比赛。
9、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投稿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评资格。主办单位对所有投稿作品不再退稿。
10、投稿截止时间:至2015年10月25日。
11、投稿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委办公大楼907室。联系人:蔡权、肖铮艺。联系电话:18102881188、0660-3360645。
12、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本次大赛设金奖1名(3000元)、银奖2名(各2000元)、铜奖5名(各1000元)、优秀奖12名(各500元)、入选奖80名(各300元)并颁获奖证书。
13、本活动公告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