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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联就第八届鲁迅文学艺术奖(艺术类)评奖举行新闻发布会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 时间:2009年5月14日

廖曙辉副书记向全省媒体通报第八届鲁迅 文学艺术奖(艺术类)评奖工作情况

廖曙辉副书记就鲁迅文艺奖(艺术类)评奖答记者问

省文联副巡视员邹继海主持新闻发布会

廖曙辉副书记在新闻发布会后 ,现场组织召开了评奖工作启动会议

  第八届鲁迅文学艺术奖(艺术类)评奖新闻发布会于2009年4月24日上午10时在省文学艺术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举行。省文联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主席廖曙辉同志向全省媒体通报了第八届鲁迅文学艺术奖(艺术类)评奖工作情况,并就各媒体记者的提问做出了回答。省文联副巡视员邹继海同志主持大会。省文联领导、珠江电影集团和省属各大艺术院团、省各文艺家协会、省文联各部室代表约30人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根据省委宣传部的要求,按照《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章程》规定,结合我省文艺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第八届鲁迅文艺奖艺术类评奖工作于4月全面启动,本届鲁迅文艺奖(艺术类)将评选并表彰近4年来我省12个艺术门类产生的79件形象深刻地反映和表现改革开放巨大变化与成就、歌颂党和祖国、歌颂社会主义和人民的精品佳作,使文艺评奖成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文艺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动力和良好契机。
  在奖项设置方面,根据当前文艺界实际情况和需要,第八届鲁迅文艺奖(艺术类)将分12个类别,即戏剧、音乐、美术、舞蹈、电影、电视、曲艺、杂技、民间文艺、书法、摄影、文艺批评,每项设若干单项奖,共设79个单项奖,统称为“鲁迅文艺奖”。
  在参评条件方面,入选作品须在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已经完整地公开发表、展演、播放(影视剧作品以国家广电总局或国家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批准发行放映日期为准);入选的综合性作品,其制作单位或演出团体须是隶属于广东省或由广东省主管的单位,其中如有参加过上届评奖(即第七届)但未获得广东鲁迅文艺奖任何奖项的,又在本届评奖年限间进行了重大修改(其重大修改由初评委认定)的作品也可以再次参评;入选的个人作品,其作者需具有广东省户籍;或作者虽无广东省户籍,但于作品公开发表、展演之后在广东省持续工作一年以上并能出具有效证明。
  在评选程序方面,2009年4月20日至5月20日为征集参评作品时间,省各文艺家协会负责初评工作,参评资料统一归口报送省各文艺家协会,省文联将成立总评委对初评入围作品进行终评,终评结果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相关评奖办法、评奖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现已在广东艺术网公布。
  廖曙辉副书记指出,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是我省综合性文艺最高奖,通过表彰、奖励一段时期内代表我省文艺创作最高水平的优秀作品和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文艺家,总结创作经验,提高创作水准,引领创作方向,树立德艺双馨的文艺家楷模,更好地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发展。
  在新闻发布会后,廖曙辉副书记组织召开了评奖工作会议,发放了《关于第八届鲁迅文艺奖作品征集办法的通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顺畅工作责任,安排部署评奖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